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7-06  作者:广州软件学院学生处 来源:  浏览量:42

各系、各位同学: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广东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指导意见》(粤教助函〔201749号)的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21-2022学年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现对我校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困难认定工作

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开展各项奖学助学、勤工助学和社会资助等项目的重要评选依据,也是实现精准资助,保证困难学生得到应有资助的关键环节。各系要高度重视困难生的认定工作,严格把关,认真核查,实事求是,防止学生虚报、假报信息材料的行为。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同学,要如实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不得弄虚作假。

 

二、困难认定工作流程

开学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需将认定材料上交到本系,各系按照认定办法及工作要求组织开展贫困认定工作,依据审核结果汇总填写《广州软件学院XX2021-2022学年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学生名单汇总表》,并将困难生名单在本系公示五天,同时录入《家庭经济信息采集表》相关信息。由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审核各系提交的学生名单及其材料信息,经全校公示无异议后,将采集的学生家庭经济信息导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依据资助系统的评定结果初步确定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

 

三、困难认定需提前准备的材料

申报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下学期开学初向所在系提出申请,提交《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广州软件学院家庭经济困难信息佐证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具体材料如下:

 

(一)《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纸质版原件1份;

(二)《广州软件学院家庭经济困难信息佐证表》纸质版原件1份;

(三)佐证表中相关评价指标对应的纸质版证明材料复印件;

上述纸质材料及《广州软件学院XX2021-2022学年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学生名单汇总表》(电子版)以系为单位,在系公示结束后统一提交到学生资助中心建档保存。

 

四、工作要求

()各系要按照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评定。学校审核期间,如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进行全校通报,并给予相关处分。

()各系要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宣传教育工作,让广大师生清楚学校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目的,让真正有困难的学生得到帮助。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得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通过认定的则取消资格:

1.触犯国家法律、条令、条例和有关规定者;

2.学生本人不提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

3.学生提供相关资料不真实的;

4.其他不符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要求的情形。

 

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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