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位同学:
2023届贷款毕业生已临近离校,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相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还款计划变更和毕业确认等相关工作,加强贷后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贷款毕业生进行毕业确认
在校期间凡申请过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校园地助学贷款贷款),毕业离校前未结清所有助学贷款的每一位贷款毕业生,都需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核对、补充或更新个人信息并提交毕业确认。
各系要组织我校2023届助学贷款毕业生在毕业前(6月20日前)完成毕业确认工作,同时督促学生及时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就业单位相关信息,并更新联系方式。其中,校园地贷款毕业生各系在审核信息完成后,应导出并打印“毕业确认表”给学生签字确认,上交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存档备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贷款学生,各系提醒学生按时登录贷款系统完成毕业确认工作。
毕业确认系统操作方法:贷款毕业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根据系统指引完成所有信息的更新后方可进行申请毕业确认操作。流程如下:1.在“个人信息变更”功能中填写就业信息、更新联系方式;2.在“毕业确认申请”功能中提交毕业确认申请。
二、指导有条件的贷款毕业生做好提前还款
学生毕业当年7月1日后,国家助学贷款所产生的全部利息由学生本人全额支付(2023年国家继续推行免息政策除外)。贷款毕业生在6月15日前一次性偿还所借贷款的,只需偿还贷款本金,无需个人支付任何利息。如提前偿还一部分贷款,也能为今后节省利息,又能降低每年的还款压力,缩短还款战线。贷款毕业生提前还清贷款,还可以在征信系统中获得良好的信用记录,有利于工作后顺利办理信用卡、按揭买房、买车等相关金融业务,避免毕业后因工作繁忙忘记还贷或其他原因造成违约,影响个人征信记录。各系要摸查本系贷款毕业生的提前还款计划,对已有经济条件且有意愿提前还款的贷款毕业生,要指导毕业生开展提前还款申请。
三、做好提前还款计划变更
国家助学贷款毕业学生如符合相关条件继续攻读学位的,可向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县(市、区)教育局或向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的高校学生资助部门提出申请,办理还款计划变更,可继续享受财政贴息。具体申请流程如下:
(一)学生申请
贷款毕业生考取研究生或攻读第二学位,需办理还款计划变更的,可在学生毕业前提出申请,向办理助学贷款的县(市、区)教育局或高校学生资助部门提供以下材料:
1.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还款计划变更单;
2.学生录取通知书(学生证)复印件或被录取高校的就读证明;
3.学生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学生申请材料由学生提交至县(市、区)教育局、高校存档备查。
(二)材料审批
1.学校收到贷款学生的还款计划变更申请材料后,按要求严格审核,确认符合条件后方可批准同意还款计划变更,并在9月20日之前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管理系统审核上报。
2.申请还款计划变更的毕业生可以在当年10月底登录国开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通过“贷款及应还款查询”功能查看“贷款到期日期”是否已更新来查询是否还款计划变更申请成功,确保按新的贷款贴息截止日期和本金到期日期及时还本付息。
四、开展贷款毕业生感恩诚信教育活动
为助力贷款学生缓解经济负担和就业压力,有效帮助贷款学生维护个人信用记录,促进其顺利就业,国家2023年延续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政策。各系要充分利用学生毕业确认的时间节点,开展贷款毕业生感恩诚信教育专题讲座或教育大会,让毕业生进一步认识和了解还贷流程等信息,普及征信等相关知识,宣传感恩诚信事迹,倡导契约精神,加强对贷款毕业学生的感恩和诚信教育,引导贷款毕业生做到感恩祖国、诚信还贷、保持良好个人征信,促进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健康良性运行。
2023届贷款毕业生感恩诚信教育PPT由学校学生资助中心统一下发。
五、工作要求
1.各系要认真细致做好贷款毕业生相关工作,加强感恩诚信教育宣传,促使感恩诚信教育转化为学生自觉的行为素养。
2.各系要认真总结感恩诚信教育活动及贷款毕业生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6月15日前将开展的感恩诚信教育相关总结材料提交至学生资助中心,总结材料包括工作的组织与开展过程、各类活动参加人数、主要举措、工作成效、5-10张图片等。
学生资助中心
2023年5月6日